中国棉花·环球棉讯·2004,31(4):16
农业部发布公告对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正常管理
2004年2月20日,农业部发布第349号公告。公告称,2004年4月20日转基因农产品安全管理临时措施终止后,农业部将依照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》及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》、《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》、《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》对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正常管理。 自2004年4月21日起,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》附件《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登记表》废止。进口不同用途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分别按照《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登记表(用作加工原料)》和《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登记表(用于研究、试验和生产)》执行。
刘全义 摘译